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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信息(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根据《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现公布我国符合备案要求、有效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我国符合备案要求、有效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信息(截至2012年6月30日)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备案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