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中保护环境、防治污染,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废塑料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包括进口废塑料在内的各种废塑料的回收与再生利用,不适用于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64-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