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等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